昨日(15日),记者从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呼和浩特市2011年各项社会保险参保人员核定范围、缴费基数、缴费费率出炉。今年,呼市核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依据2010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140元,对于部分月平均工资高于或者低于3140元参保职工,具体计算方法可以登录呼市劳动保障网查询。
按照国务院、自治区和呼市社会保险政策规定,应当参加呼市社会保险的各类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包括在岗职工,停薪留职、请长假、外借外聘、挂靠指标、内退等在册不在岗职工,以及其它与本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驻呼中央、自治区企业应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参加呼市社会保险。
5项社会保险缴费费率分别为:全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费率为28%,其中单位缴费费率20%,职工个人缴费费率8%;全市失业保险缴费费率3%,其中单位缴费费率2%,职工个人缴费费率1%;市本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为8%,其中单位缴费费率为6%,职工个人缴费费率2%,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费率为8%,市本级城镇职工住院统筹医疗保险缴费费率为4.5%,灵活就业人员等以个人身份参加住院统筹医疗保险,缴费费率为4.5%;全市工伤保险缴费费率分别为0.6%、1.2%、2%;市本级生育保险缴费费率为0.7%。另外,呼市公务员医疗补助参保核定范围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确定,医疗补助筹资标准为在职国家公务员上年度工资总额的2.6%。
记者了解到,职工个人的缴费基数以本人发放的工资总额或薪金总额计算,参照本人上年度发放的工资或薪金总额(包括各项补贴、奖金等)的月平均工资(年度发放的工资总额÷12)来确定。(文/张昊文)
【出处: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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