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一体化征迁居民2010年
养老保险的参保缴费标准日前确定。以后年份的缴费标准将根据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增长情况,按一定比例进行调整。
征迁居民2010年参保缴费标准具体为:男女年满16周岁不满30周岁,一次性缴纳1.5万元,
社保经办机构为其记录6年的
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并建立相应的个人账户;男女年满30周岁不满40周岁,一次性缴纳2.5万元,社保经办机构为其记录10年的缴费年限,并建立 个人账户;男年满40周岁不满50周岁,一次性缴纳3.25万元,社保经办机构为其记录13年的缴费年限,并建立个人账户;男年满50周岁不满60周岁,女年满40周岁不满50周岁,一次性缴纳3.75万元,社保经办机构为其记录15年的缴费年限,并建立个人账户;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及以上,一次性缴纳3.95万元,社保经办机构为其记录18年的缴费年限,并建立 个人账户;男女年满660周岁不满71周岁,一次性缴纳3.5万元,社保经办机构为其记录18年的缴费年限,并建立个人账户;男女年满71周岁以上,一次性缴纳2.6万元,社保经办机构为其记录18年的缴费年限,并建立 个人账户.
参保人员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且缴费年限达到15年以上可办理退休手续并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寒涵)
【出处:乌海市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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