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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加强社保合作

 字体时间:2015-01-17来源: 中国社保网编辑:社保网-夏宇
【导读】:6月25日至27日,第二次中欧社会保障高层圆桌会议在柏林举行,80多位中欧官员和专家以“老龄化对社会保障可持续发展带来的挑战”为主题,深入探讨全球范围老龄化趋势及其对社会保障的影响,共谋应对良策,进一步加强中欧双方在社会保障领域的务实合作。


6月25日至27日,第二次中欧社会保障高层圆桌会议在柏林举行,80多位中欧官员和专家以“老龄化对社会保障可持续发展带来的挑战”为主题,深入探讨全球范围老龄化趋势及其对社会保障的影响,共谋应对良策,进一步加强中欧双方在社会保障领域的务实合作。

无论是中国还是欧洲,如何妥善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社会保障之间的平衡关系,是中欧双方面临的共同课题

俾斯麦是德国历史上的首任首相(总理)。这位首相不仅为德国的统一立下了汗马功劳,而且为全人类的社会保障体系做出了巨大贡献。正是在他的领导下,1883年,德国颁布了世界第一部《疾病保险法》,标志着社会保险的诞生。1884年和1889年,德国又先后颁布《意外伤害保险法》和《伤残老年保险法》,这3项立法对德国以及世界许多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而今年上半年恰逢德国担任欧盟轮值主席国,中欧社会保障高层圆桌会议在德国举行,无疑具有特殊意义。

无论是中国还是欧洲,如何妥善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社会保障之间的平衡关系,是中欧双方面临的共同课题。中国解决的方向是如何在经济的高速发展过程中建立并完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制度,造福广大百姓;而具有高福利特征的欧洲各国解决的方向是如何将社会保障制度控制在一个合理的水平,以使其不成为经济发展的“绊脚石”。方向迥异,情况不一,恰好为双方交流与合作提供了机遇。

2004年12月,中欧领导人在荷兰海牙举行的第七次会晤期间签署了中欧社会保障合作项目。该项目为期5年,中欧双方各出2000万欧元,从2006年4月开始准备,并在当年9月在北京举行的第一次中欧社会保障高层圆桌会议上正式启动。该项目中方负责人戴广义对记者说,本项目旨在支持中国向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转轨,确保社会保障体制能够让所有中国公民都享受到社会保障待遇,又有经济承担能力。同时,和老欧盟成员国不同,由于新欧盟成员国也面临建立并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课题,中国的经验反过来可以供欧方借鉴。因此,该项目的合作是双向、互惠的。

老年人医保、社会关怀以及养老金是本次会议的3大议题

随着各国普遍进入老龄化社会,老龄化社会对社会保障体制带来了显而易见的挑战,突出表现在老年人医疗支出的膨胀、老年人颐养天年的困境以及养老金是否充足等3个方面。特别是一些发展中国家如中国等国,和发达国家不同的是,一方面经济须高速发展,另一方面须考虑老龄化社会给国家带来的影响。为此,老年人的医疗保险制度、老年人的社会关怀以及养老金是本次会议的3大议题。

德国比勒费尔德大学拉尔夫·乌利希教授等专家特别强调了医疗保险制度中的“开支透明”原则,认为,只有这样才能避免医疗过程中的滥开药、滥支出弊端;此外,他们认为须设法降低建立社会保障体制的行政成本,以及加强国际合作,抵御人类共同的疾病等等。

关于老年人社会关爱问题,德国联邦卫生部的一位司长弗兰茨·克尼普斯说,在欧洲,20%的老年人进入养老院等机构赡养,80%的老年人还是在家中颐养天年。总的原则是,应促进机构养老事业的发展,同时绝不放弃家庭养老这个传统社会模式。他特别强调了法定护理保险的重要性,使得老人护理不再成为家庭沉重的包袱。同时,他也承认欧洲在预防疾病方面工作不得力。

关于养老金问题,各国专家认为,国家、雇主和雇员都应为个人交纳保费,目的是减少因退休而带来的生活水平下降或贫困问题。有专家建议说,国际合作非常重要,尤其是西方发达国家应予以资助,例如将每年高达5000亿美元的外汇买卖税专门征集起来为各国养老金服务。

中国代表团团长、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刘永富在闭幕辞中说,为使中欧社会保障合作项目发挥更大作用,提出3点建议:一是项目的实施应充分考虑中国国情,切近实际;二是项目的实施应突出重点,注重实效;三是项目的实施应促进双方扩大合作,实现共赢。(人民网柏林6月27日电)

人民网驻德国记者  吕鸿 2007年0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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