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同时表示,修订后的保险资金境外运用办法有望近期发布
国家外汇管理局(下称“外汇局”)副局长李东荣昨日表示,随着下一阶段QDII(境内合格机构投资者)机构的增多,外汇局相应的QDII额度审批将随之加大。
正在长沙参加“湖南金融服务创新综合试点”发布会的李东荣昨日透露,目前已批出205亿美元QDII额度,其中包括19家银行148亿美元,4家保险机构52亿美元,1家基金公司的5亿美元。他表示,由于此前QDII投资范围主要限制在境外的固定收益类产品,“各家金融机构的额度使用不充分”,而随着下一步QDII机构的增多,“我们审批的QDII额度将随之加大”。
此外,李东荣还表示,由于之前版本的保险资金境外运用办法存在一些不符合实际发展的内容,央行、外汇局和保监会对该办法进行了修订,“目前修订已经完成,近期将发布”。他强调,届时银行、信托、券商、基金、保险机构等五大类金融机构的QDII投资规定将全部调整完毕。业内人士指出,目前来看,除信托公司外,其他几类QDII产品都将允许投资境外股票和股票基金。
2005年9月,外汇局和保监会曾发布《保险外汇资金境外运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当时规定的是:保险机构可将外汇局核准投资付汇额度10%以内的外汇资金投资在境外股票市场,但投资对象仅限于在纽约、香港等证交所上市的中国公司股票,而且依据规定,保险机构只能用自有外汇资金投资,不得购汇投资。
据保监会资金运用部主任孙建勇此前透露,新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允许保险机构购汇来进行境外投资,此外除商业票据、银行票据、可转让存单、债券等固定收益类产品外,投资范围扩大到股票和股票型基金等,而且结构性债券等衍生品则将主要作为风险对冲工具,目前不允许杠杆放大交易。
摩根士丹利中国策略分析师娄刚认为,由于目前内地股市表现不错,加上人民币升值预期强烈,境外投资目前难以施展更高的吸引力,“除非A股出现大规模的调整,以及人民币升值的预期得以削弱,否则现阶段内地投资者对QDII产品的青睐有限。”
摩根大通经济学家龚方雄则表示,未来几年通过QDII通道投资境外的资金有望接近1000亿美元,“内地每年经常项目顺差超过2500亿美元,如果政府希望减低人民币升值压力,就必须加大外汇流出的规模,而QDII将是一个很好的渠道也是有效的第一步举措,”他认为在香港上市的内地企业将最先受益于QDII政策调整。
2007年07月05日 02:40 第一财经日报禹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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