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缴纳社保的人都经常问,要是突然不想缴纳了,缴纳的社保费用是否可以退出来。这就是社保清算,但是社保不是你想清算就清算的,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
经常会碰到这样的情况,或是因为手头紧,或是因为好奇,很多人都在问自己交的社保费用是不是可以把退出来。
对于这个问题,以北京市社保(西城区)的相关政策为例,具体了解一下:
神马是社保清算?
通常人们所谓的社保清算、退保或者清退,实际上就是指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有的情况可能还有一次性待遇)的一次性领取。
通俗讲就是将职工每月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中,养老保险(险种)的个人账户部分(有的情况可能还有一次性待遇)退还给个人。
注:
A:只清算(退还)个人账户部分(有的情况可能还有一次性待遇),单位缴费部分进入北京市养老保险基金公共账户(统筹部分),不予返还。B:失业工伤生育医疗不存在清算一说。
为什么总有人要退保?
养老保险是国家为了分担和预防人民年老所带来的社会风险,给人民群众退休后提供基本的社会保障。通俗讲就是参保人按规定缴纳一定年限的养老保险,就可以实现老有所养,并不会因为退休而降低幸福感。
然而不巧的是,由于各种原因,参保人虽然缴纳了养老保险,但是不能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如到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不够)或无法继续缴纳社保(如在职死亡),不得不清算。
神马情况下可以清算?
一般来讲,养老清算一般有以下几种常见情况:
1、在职死亡。
2、中国人加入外籍,中国户籍注销,本人要求。
3、在中国工作的外籍人,返回原籍,本人要求。
4、到达退休年龄,不符合在北京退休的条件。
具体讲一讲第4条:到达退休年龄,不符合在北京退休的条件。
官方定义: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且未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其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权利以及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后果,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有的情况可能还有一次性待遇)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通俗讲:到达退休年龄,办不了退休(不符合北京市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不想转外省(外地户籍)也不想转居民保险(北京),本人坚持申请,社保劝也劝不住。
因此,不到退休年龄,且不属于以上情形的,如“农民工解除合同回老家”,或者“不想上保险了,要取钱出来”等,并不能进行清算。
社保清算手续怎么办?
下面分情况介绍清算流程:
? NO.1职工在职死亡
第一步:死亡减员
办理地点:
死亡次月到社保中心2层大厅办理。
备注:
死亡当月要缴费,不能减员,涉及医疗费用报销及遗产继承问题。
所需材料:
1、企业版软件报盘,打印减少表。
2、死亡证明。
办理完获得《北京市社会保险一次性领取清算单》(由登记科盖章)。
第二步:领取账户余额
办理地点:
死亡减员后,持清算单到3层支付科办理。
所需材料:
1、《北京市社会保险一次性领取清算单》第一联。
2、《北京市养老保险金月报外支付明细表》(表十六附表)。
? NO.2中国人加入外籍,中国户籍注销,本人要求清算
第一步:终止减员
办理地点:
社保中心2层大厅办理。
所需材料:
1、企业版软件报盘打印减少表。
2、本人申请。
3、中国户籍注销证明原件复印件。
4、外国护照原件复印件。
办理完获得《北京市社会保险一次性领取清算单》(由登记科盖章)。
第二步:领取账户余额
办理地点:
终止减员后,持清算单到3层支付科办理。
所需材料:
1、《北京市社会保险一次性领取清算单》第一联。
2、《北京市养老保险金月报外支付明细表》(表十六附表)。
? NO.3在中国工作的外籍人,返回原籍,本人要求清算
第一步:终止减员
办理地点:
社保中心2层大厅办理。
所需材料:
1、企业版软件报盘打印减少表。
2、本人中英文申请各一份。
3、外国护照原件复印件。
办理完获得《北京市社会保险一次性领取清算单》(由登记科盖章)。
第二步:领取账户余额
办理地点:
终止减员后,持清算单到3层支付科办理。
所需材料:
1、《北京市社会保险一次性领取清算单》第一联。
2、《北京市养老保险金月报外支付明细表》(表十六附表)。
·NO.4到达退休年龄,不符合在北京退休的条件
第一步:终止减员
办理地点:
社保中心2层大厅办理。
所需材料:
1、个人填写《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领取申请单》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
(在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下载专区”—“表格下载”中可以下载或社保窗口领取)
2、U盘。
办理完获得《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账户缴费情况表》(由登记科盖章),以及个人的缴费信息(2个电子文件)。
第二步:审批一次性待遇
办理地点:
社保中心1层大厅养老保险科。
所需材料:
持《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账户缴费情况表》等相关材料到养老保险行政部门审批“一次性养老补偿金”。(有或者无)
第三步:领取账户余额(一次性待遇)
办理地点:
持《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账户缴费情况表》(如有养老一次性补偿金,还需养老保险行政部门一次性待遇审核的批件)到3层支付科办理
所需材料:
1、《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账户缴费情况表》第一联。
2、《北京市养老保险金月报外支付明细表》(表十六附表)。
3、《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领取申请单》。
(如有养老一次性补偿金,还需养老保险行政部门一次性待遇审核的批件)
以上是这4种情况,养老账户可以清算!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想了解社保相关知识 ,请持续关注中国社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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