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范围” 工作遇事故是否算工伤,只要其符合“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这3个条件,即可认定为工伤。“工作原因”并不严格限定在约定工作范围内,还包括了职工为了用人单位的利益所从事的劳动,由此所遭受的伤害都可以被认定为系工作原因所造成。
潘某是某塑胶制品公司的一名司机。2023年8月6日下午, 潘某为了方便给自己驾驶的车辆加油,准备亲手制作一个加油漏斗,但在拿取手动砂轮机时未拿稳导致砂轮机砸伤其左足。受伤后他被公司送往医院,经医院诊断为左足外伤。事后,潘某认为其是在工作当中受伤,要求享受工伤待遇;而公司则以制作加油漏斗不是工作职责, 完全是个人行为为由,认为不应该属于工伤。2023年2月21日,潘某向区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经过现场勘查和质询后,区人社局于2023年4月14日作出了工伤认定决定书,认定潘某的左足外伤属于工伤。
权威解读
《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1款第1项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如何正确理解 “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是本案的关键。本案中对于潘某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受到伤害,公司并无异议。争议的焦点就是潘某受伤是否属于 “工作原因”。
潘某制作加油漏斗的行为并不在其“驾驶员”的职责范围内,但其行为的目的是为了给车辆加油,与工作内容有着紧密的联系,在本质上是为了维护用人单位的利益。因此,对于其受伤的原因应当认定 “工作原因”。
法律依据
在实践中,“工作原因”并不严格限定在约定工作范围内,还包括了职工为了用人单位的利益所从事的劳动,由此所遭受的伤害都可以被认定为系工作原因所造成。
职工为用人单位利益而从事的某些行为,可能违反单位内部规定,但并不能否定 “因工”的实质。当用人单位所举的证据不能完全否定职工受伤与工作无关时, 应依照 《劳动法》及 《工伤保险条例》等作出有利于职工利益的判断。
以上是涨姿势!“超范围” 工作遇事故也算工伤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想了解社保相关知识 ,请持续关注中国社保网。
“涨姿势!“超范围” 工作遇事故也算工伤”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zhishi/182325.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
2019年社保统归税务征收,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社保巨变!2019年1月1日已实施,各行业要当心了!...[查看全文]

【中国社保网编辑按】五险一金是什么?相信每位刚入职的新员工面对复杂的社保体系都是一头雾水,人事经理时常被员工一些幼稚的问题问得不耐烦,本地宝办事易频道为您整理出...[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