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小姐跳槽到一家公司不到一个月就因病住院接受手术,由于此时公司尚未为她办妥社保登记手续,所有的医疗费不得不全部自费。公司未能遵循及时办理的原则,对此造成的损失公司不能免责,相关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公司承担。
【案情回放】
2023年1月,余小姐与一家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期限自2023年1月19日至2023年1月18日止,其中试用期3个月,职位为行政专员,月薪6800元。2月7日下午,余小姐因腰椎疾病赴医院治疗,医生开具了5天的病假。2月12日,医生通知余小姐入院接受手术治疗。然而让余小姐没有想到的是,在办理出院手续时她发现,自己的医保账户正处于封存状态,并不能享受在职职工的医保待遇。余小姐无奈只得自费承担了4.7万元的医疗费用。
经过查询,余小姐了解到,自己在2023年12月辞职后,原单位于2023年1月7日为她办理了账户转出手续。新公司2月17日才为其办理社保登记手续,而且1月份的社保费用直到3月份才进行了补缴。正是因为这中间1个多月的时间差,导致了其医保账户在2023年2月15日起被封存。
在余小姐看来,自己与公司签署了劳动合同,实际也在公司工作,由于公司没有及时缴纳社保费,导致其出院时不能享受医疗保险,公司理应承担4.7万元医药费中原本属于医保可报销的部分2.56万元。
医保账户封存期间的医疗费到底该由谁来承担?
余小姐与公司为此对簿公堂。庭审中,公司认为,余小姐1月19日入职,公司在2月17日办理社保登记手续,未超过《社会保险法》规定的三十日合法期限。余小姐不能享受医保待遇是因为其个人账户被停止计入,而停止计入的原因是劳动关系转移产生的正常情形,并非公司应当缴纳而未缴纳的情形,不应由公司承担责任。
法院审理后认为,余小姐在1月19日入职新公司处,按照常理,可自1月19日起依法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根据已查明的事实,余小姐在入职前,原用人单位已经为其办理了社保账户转出手续,新的公司也有充分时间为余小姐办理社保登记手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并不存在客观障碍。但公司直至2月17日才为余小姐办理社保登记手续,导致余小姐的医保账户被封存而无法享受相应医保待遇。公司虽在法律规定的最长期限内为余小姐办理了社保登记手续,但却未能遵循及时办理的原则,对此造成的损失公司不能免责,相关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公司承担。
【以案说法】
问:企业在“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员工办理社保登记手续能否免责?
答:《社会保险法》规定的三十日期限是从行政管理的角度,为用人单位设定了至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的合理期限,该期限仅仅是用人单位办理保险手续的宽限期,并非是用人单位可以免去为劳动者缴纳社保费的免责期限,用人单位并不能因此而免除自身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问:如何避免出现劳动者入职当月不能享受医保待遇的情形?
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应当充分考虑劳动者社保登记及社保费缴纳的相关情况,尽快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及时缴纳社保费。考虑到办理手续的空档期间职工可能发生医疗费,用人单位应按照规定向社保部门先行作出备案,防止出现因社保费缴纳不及时导致劳动者不能享受相关社保待遇的情形
以上是【案例】刚入职就动手术,社保空档期医疗费谁买单?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想了解社保相关知识 ,请持续关注中国社保网。
“【案例】刚入职就动手术,社保空档期医疗费谁买单?”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zhishi/182588.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
2019年社保统归税务征收,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社保巨变!2019年1月1日已实施,各行业要当心了!...[查看全文]

【中国社保网编辑按】五险一金是什么?相信每位刚入职的新员工面对复杂的社保体系都是一头雾水,人事经理时常被员工一些幼稚的问题问得不耐烦,本地宝办事易频道为您整理出...[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