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昆明7月26日电(记者林碧锋)记者从云南省民政厅了解到,云南省日前根据有关规定,决定提高2023年全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其中,农村居民低保标准为每人每年不低于4200元。
云南省民政厅副厅长张良玉介绍,新标准自今年7月1日起执行,具体为:城市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指导标准分别提高到610元/人/月和4200元/人/年,较去年底分别增长9%和16.3%;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指导标准统一提高到732元/人/月,较去年同期增长10%;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也较去年大幅提高。
据统计,截至6月底,云南共有城市低保对象42.5万人,农村低保对象247.7万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44.7万人;有特困人员12.33万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62万人;今年上半年全省累计临时救助困难群众10.39万人次。
云南省民政厅已下发通知,要求全省各州(市)应确保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不低于省级标准,经济条件较好的地区可在此基础上适当提高。
以上是云南省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再提标:乡村每人每年至少4200元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想了解社保相关知识 ,请持续关注中国社保网。
“云南省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再提标:乡村每人每年至少4200元”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zhishi/187720.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
2019年社保统归税务征收,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社保巨变!2019年1月1日已实施,各行业要当心了!...[查看全文]

【中国社保网编辑按】五险一金是什么?相信每位刚入职的新员工面对复杂的社保体系都是一头雾水,人事经理时常被员工一些幼稚的问题问得不耐烦,本地宝办事易频道为您整理出...[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