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住公〔2023〕5号
各科室、管理部、分中心、分理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维护缴存单位和职工权益,根据住建部和省住建厅有关通知精神,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妥善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现对我市疫情期间住房公积金业务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支持帮助受疫情影响的困难企业
1、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可降至单位和个人各5%的比例。待疫情结束后,企业可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情况,自主选择恢复原比例。
2、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在与职工充分协商的情况下,可按规定申请在2023年6月30日前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间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在疫情防控解除前,可暂不提供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的证明材料, 需向中心提交《新型肺炎疫情期间住房公积金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审批表》并明确补缴计划。待疫情结束后按照《关于办理住房公积金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有关事项的通知》(枣住公〔2023〕25号)文件要求补办手续。
以上是枣庄市公积金中心明确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实施阶段性保障措施的通知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想了解社保相关知识 ,请持续关注中国社保网。
“枣庄市公积金中心明确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实施阶段性保障措施的通知”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zhishi/189161.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
2019年社保统归税务征收,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社保巨变!2019年1月1日已实施,各行业要当心了!...[查看全文]

【中国社保网编辑按】五险一金是什么?相信每位刚入职的新员工面对复杂的社保体系都是一头雾水,人事经理时常被员工一些幼稚的问题问得不耐烦,本地宝办事易频道为您整理出...[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