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保网社保新闻政策法规社保查询维权案例社保观点社保知识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办理指南社保问答社保计算器
当前位置:首页 > 社保知识 >

济宁市关于调整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_中国社保网

 字体时间:2023-02-04来源: 中国社保网编辑:社保网-夏宇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精神,自7月1日起,调整2023年度(2023年住房公积金年度为2023年7月1日—2023年6月30日)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调整时间为2023年7月1日至9月30日。缴存基数一经确定,住房公积金年度内保持不变。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照2023年度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计算。本次基数调整后,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最高不应超过我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23年度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超过的按3倍执行(2023年度济宁市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为6270元)。月缴存基数最低不得低于市人民政府公布的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现行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任城区、兖州区、邹城市、曲阜市、微山县为1730元,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参照任城区标准执行,泗水县、鱼台县、金乡县、嘉祥县、汶上县、梁山县为1550元。)

三、单位调整缴存基数时应提供《住房公积金工资基数、缴存比例调整汇总表》及《住房公积金工资基数调整明细表》,并提供《住房公积金工资基数调整明细表》电子版。表格可在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下载。

四、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参照本通知有关规定执行。

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6月23日

温馨提示:银保监会财险部拟修订财险公司保险条款和费率管理办法。最新动态随时看,请关注金投网APP。

以上是济宁市关于调整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_中国社保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想了解社保相关知识 ,请持续关注中国社保网。

“济宁市关于调整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_中国社保网”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zhishi/189669.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免责声明】文章采自网友投稿刊登及网络转载,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本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对文中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仅供读者参考交流。中国社保网是一个公益性质网站。文章版权永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异议,请联系我们
本文已帮助

最新刊登

1

赞助商链接

猜你喜欢

今日热点

单位可以按最低工资缴纳社保吗?员工可自

点击排行榜

  • 新闻
  • 观点
  • 政策
  • 案例
  • 知识
  • 办理
  1. 2016事业单位事假、休假、病假的有关政策规定
  2. 2017年上海最新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一览表
  3. 国家医保局:全国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达93万人次
  4. 社保怎么补交?农村户口的要怎么补交社保费?
  5. 2017年已经到来:社保卡等新规你必须知道
  6. 内蒙古社保卡进度查询
  7. 2016公务员最新级别工资一览表
  8. 个人可以补缴社保吗?个人补缴社保流程
  9. 社保断了需要补交吗?中断之后如何补缴?
  10. 201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单位缴费比例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