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住院的内容是什么?本附加合同的保险期为一年。如果投保人未能在保险期限届满后10天发出第续保10号书面通知,则本附加合同应视为续保续保开始日期为原附加合同期满后主合同年度生效的相应日期。公司保留终止本附加合同的权利续保。
如果本公司终止本附加合同,如果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应在本附加合同到期后30天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之内书面通知申请人,或自本附加合同生效之日起90天之后患病(续保不限于90天的疾病观察期),且必须由公司指定或批准的医院进行诊断和住院,本公司应当自住院之日起90日之内支付被保险人住院前夕的医疗费用,并按照规定支付医疗保险金。
温馨提示:银保监会人身险部公布四大监管问题 将加大产品核查力度。最新动态随时看,请关注金投网APP。
以上是附加住院医疗保险的内容是什么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想了解社保相关知识 ,请持续关注中国社保网。
“附加住院医疗保险的内容是什么”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zhishi/190120.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
2019年社保统归税务征收,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社保巨变!2019年1月1日已实施,各行业要当心了!...[查看全文]

【中国社保网编辑按】五险一金是什么?相信每位刚入职的新员工面对复杂的社保体系都是一头雾水,人事经理时常被员工一些幼稚的问题问得不耐烦,本地宝办事易频道为您整理出...[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