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前检查是根据孕妇不同怀孕周期进行相应的检查,目的是监护孕妇及胎儿健康,减少、预防,以及发现并发症或其它问题的产生,因此产前检查项目根据怀孕周期划分可见正文。
检查项目
第一次检查:(13周之前)建立《深圳市母子保健手册》;尿HCG、妇科检查、血常规、尿常规、心电图、超声常规检查、胎盘成熟度检查、血红蛋白电泳试验(地贫筛查);
第二次检查:(16—18周)产前检查(均含胎心多普勒)、血型(ABO、Rh)、血常规、尿常规、肾功能3项(尿素氮、肌酐、尿酸)、肝功能6项(谷草转氨酶、谷丙转氨酶、总蛋白、白蛋白、总胆红素、胆汁酸)、乙肝两对半、丙肝病毒抗体、梅毒血清抗体、血糖、唐氏筛查项目(包括甲胎蛋白、雌三醇、绒毛膜促性腺激素)、甲功三项(备选);
第三次检查:(20—24周)产前检查、尿常规、超声常规检查(包括胎儿产前诊断项目)、胎儿脐血监测和胎盘成熟度检测;
第四次检查:(24—28周)产前检查、尿常规、血糖筛查、抗D滴度检查(备选);
第五次检查:(28—30周)产前检查、尿常规、ABO抗体检测;
第六次检查:(30—32周)产前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超声常规检查、胎盘成熟度检测;
第七次检查:(32—34周)产前检查、尿常规;
第八次检查:(34—36周)产前检查、胎心监测、尿常规;
第九次检查:(37周)产前检查、尿常规、超声常规检查、胎盘成熟度检测、血常规、肾功能3项(尿素氮、肌酐、尿酸)、肝功能6项(谷草转氨酶、谷丙转氨酶、总蛋白、白蛋白、总胆红素、胆汁酸)、胎心监测;
第十次检查:(38周)产前检查、胎心监测、尿常规;
第十一次检查:(39周)产前检查、尿常规、超声常规检查、胎盘成熟度检测、胎心监测;
第十二次检查:(40周)产前检查、胎心监测、尿常规。
另外,阴道分泌物检查、宫颈脱落细胞学检查、宫颈分泌物检测淋球菌、宫颈分泌物检测沙眼衣原体等检查根据需要备选。
说明:以上凡注明有“备选”的项目社保局尚未纳入记账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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