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四川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缓缴养老保险费时间
缓缴期限
1、没有雇工、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3年缴纳费款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2023年未缴费月度可于2023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基数在2023年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2、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企业5个特困行业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的单位缴纳部分可以缓缴,缓缴期限为2023年4月至6月。
已缴纳所属期为2023年4月费款的企业,可从5月起申请缓缴,缓缴月份相应顺延一个月,也可以申请退回4月费款。
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缓缴后如何补缴费款?
缓缴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最迟于2023年底前补缴到位,期间免收滞纳金。
企业也可根据实际需要,提前申报缴纳缓缴的费款。企业依法注销的,应当在注销前缴纳缓缴的费款,相关部门按照注销的流程及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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