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信息港_原创】
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黄彩英 6月13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告”,取消了公积金租房提取不可超过月缴存额的规定。同时,已按照市场租房原因办理过租房提取的缴存职工,其租赁时间包含或部分包含2023年1月1日以后的,可补提因月缴存额限制形成的差额部分资金。
需补提的职工可通过“昆明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办理,也可前往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网点办理。在可补提额度内无提取次数限制,补提办理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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