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讯 社保基数是计算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重要依据,有上限和下限之分。昨日,记者从市人社部门获悉,7月1日起,我市调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其中,市区(市直、清河、清浦、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工业园区、淮安生态新城)月缴费工资下限为2550元,其他各县(区)为2400元;月缴费基数上限按15446元执行。
据介绍,一般而言,按照参保职工实际工资收入作为社保基数,按比例每月缴纳社会保险费。工资收入太高和较低的参保人员,则要按照人社部门发布的上限和下限缴纳社会保险费。
本次调整缴费基数下限后,和上年相比,企业参保职工每人每月将多缴纳28元,自由职业者每人每月多缴纳70元。
记者同时了解到,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领取企业养老保险待遇年龄的参保人员,计算基础养老金使用的全省上一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149元。比起2023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832元,要高出317元,意味着这期间的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也将水涨船高。
以上是淮安市调整2023企业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想了解社保相关知识 ,请持续关注中国社保网。
“淮安市调整2023企业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zhishi/223758.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
2019年社保统归税务征收,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社保巨变!2019年1月1日已实施,各行业要当心了!...[查看全文]

【中国社保网编辑按】五险一金是什么?相信每位刚入职的新员工面对复杂的社保体系都是一头雾水,人事经理时常被员工一些幼稚的问题问得不耐烦,本地宝办事易频道为您整理出...[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