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21年度社保对账单什么时候查看?有异议怎么办?
2023年4月1日后,北京市社会保险权益查询服务网站和社会保险自助终端优先开通电子版《2021年度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缴费信息对账单》查询打印功能,在2021年内的参加了社会保险且存在1个月(含)以上正常缴费记录的人员可以直接进行查询打印。
温馨提示:参保人在取得对账单后,请对2021年度个人缴费情况进行核对。如有异议且经所在单位确认,请于2023年10月31日前,由参保人所在单位持对账单到所属社保经(代)办机构或医疗经办机构进行相关信息核对、修改或按有关方案要求与要求进行补缴。若参保人与所在单位对缴费基数有争议,请及时到部门投诉、举报或到社保(医保)经办机构举报。
为满足参保人的个性化需求,本市仍保留了邮寄、电子邮件获取社保对账单的方式。如参保人需邮寄纸质对账单或希望以电子邮件方式获取对账单,请于3月31日前提出申请。申请方式有两种:
第一种是参保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由用人单位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变更。
第二种是参保人可登录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进入“职工个人业务”栏目后,在“申报业务管理”模块下选择“参保人申报变更个人信息”,自主选择对账单获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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