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基数:
1.法规用人单位新进人员,在当年法规的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标准范围内,以起薪当月按全月计算的工资收入作为当年缴费工资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2.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至四级伤残并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的职工,在法规的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标准范围内,以伤残津贴为缴费工资基数,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法规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缓缴期间:
用人单位在经批准缓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期间,应当继续按法规申报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缓缴期间,职工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生活费)条件的,用人单位应当在为其足额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后,按照法规为其办理退休(退职)手续;职工发生跨地区流动的,按照我国有关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过程中欠费处理法规执行。
未达缴费年限:
参保人员达到我国和省法规的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不满我国法规最低缴费年限的,经本人申请,可以在按确定的延缴地延长缴费至满我国法规最低缴费年限后,按照法规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其中,在用人单位继续就业参保的,由用人单位继续在延缴地按法规为其缴费;未在用人单位继续就业参保的,由本人在延缴地参照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标准延长缴费至满我国法规最低缴费年限。
“ 2023南京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缴费 ”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zhishi/231115.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
2019年社保统归税务征收,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社保巨变!2019年1月1日已实施,各行业要当心了!...[查看全文]

【中国社保网编辑按】五险一金是什么?相信每位刚入职的新员工面对复杂的社保体系都是一头雾水,人事经理时常被员工一些幼稚的问题问得不耐烦,本地宝办事易频道为您整理出...[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