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住院报销
1、报销比例:
a、学生儿童:一级医院80%,二级医院75%,三级医院65%;
b、高档:一级医院80%,二级医院75%,三级医院65%;
c、中档:一级医院75%,二级医院70%,三级医院65%;
d、低档:一级医院70%,二级医院65%,三级医院55%。
2、起付标准:500元,一个年度内住院治疗2次以上的,从第二次住院治疗起,不再设置起付线。
3、最高支付限额:18万元。
二、门诊报销
1、报销比例:50%;
2、年度起付标准:500元;
3、最高支付标准:3000元。
1、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2、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3、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4、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5、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6、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天津市医保局发布通告,就《关于做好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面向社会征求意见。按照《通知》要求,我市拟调整2022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财政补助和资助参保政策,同时综合提升待遇保障水平。
1、缴费标准:个人缴费标准调整,参加2022年度居民医保的人员,个人缴费标准高档为950元/人,低档为320元/人,学生儿童按照低档个人缴费标准执行,并享受高档报销待遇。
2、报销待遇:2022天津居民医保门特报销比例分为:高档缴费参保人员在一、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因门诊特殊病就医,支付比例分别为65%、60%、55%,低档缴费参保人员分别为55%、50%、45%。
参保人员发生住院和门诊特殊病的医疗费用,在起付标准以上至15万元以下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比例报销;15万元以上35万元以下的医疗费用,由大额医疗救助报销80%。
天津医保报销分为门诊报销和住院报销两种,其中门诊报销比例为:门诊(门诊费800元门槛费)x50%;住院报销比例为:住院(住院费800元或1300元或1700元的门槛费)x(85%【在职的】或90%【退休的】)自费药除外,门诊部分重症疾病的医疗费用报销:1.职工就医,由统筹基金支付80%,个人自付20%;2.退休人员就医,由统筹基金支付85%,个人自付15%;
天津医保报销是在门槛费上,按照上年度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确定。职工和退休人员在一个年度内住院两次以上的,从第二次住院起,起付标准按照上年度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确定。
那么,天津医保报销范围是怎样的呢?
1、天津医保报销范围为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含社区家庭病床的医疗费用)。
2、急诊抢救留观并转入住院前7日内的医疗费用。
3、门诊特殊病医疗费用。
4、门急诊医疗费用。
需要注意的是,在报销过程中,参保人需要在窗口支付个人自负的费用。
住院报销比例: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1、门诊报销:
(1)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2)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3)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4)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5)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
(6)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2、大病报销:
(1)镇风险基金补偿:凡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
(2)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
1、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门诊年度报销上限:20000元。
起付线:在职人员1800元,报销比例:70%起。退休人员1300元,报销比例:85%起。
住院年度报销上限:30万元。
起付线:不分在职人员还是退休人员,第一次住院1300元起,报销比例:85%起。第二次住院,650元起,报销比例:85%起。
重大疾病:自付医疗费用超过上一年度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部分,分段计算,累加支付。5万以下,报销比例50%起,5万以上,报销比例60%起,上不封顶。
2、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门诊年度报销上限:3000元。
起付线:一级医院100元起,报销比例55%。二级及以上医院550元起,报销比例:50%起。
住院:20万元。
起付线:儿童150元起,成人300元起,报销比例75%起。
备注:上述费用中不包含不计入医保内的费用,如自费、自付费用。还有,挂号费(医事服务费)不计入起付线和封顶线
在天津社保医疗保险报销分为门诊报销和住院报销两部分。
1、门诊(门诊费800元门槛费)x50%。
2、住院(住院费800元或1300元或1700元的门槛费)x(85%【在职的】或90%【退休的】)自费药除外。
门诊部分重症疾病的医疗费用报销:
(1)职工就医,由统筹基金支付80%,个人自付20%;
(2)退休人员就医,由统筹基金支付85%,个人自付15%。
大额医疗保险:
(1)3万元以上至10万元(含)的医疗费用,大额医疗保险费支付94%,个人自付6%;
(2)10万元以上至20万元(含)的医疗费用,大额医疗保险费支付96%,个人自付4%;
(3)20万元以上的医疗费用,大额医疗保险费支付98%,个人自付2%。
住院医保待遇标准:
学生、儿童在一个年度内发生的18万元以下的住院医疗费,在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销比例为75%;在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400元,报销比例为65%;在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5%。
其中,一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400元,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城乡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住院治疗二次以上的,从第二次住院治疗起,不再收取起付标准的费用。转院或者二次以上住院的,按照规定的转入或再次入住医院的起付标准补足差额。
门急诊大额医疗费用的报销标准:
在一个年度内,城乡居民在一级医院和社区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门急诊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为600元,最高支付限额为3000元,报销比例为50%。
(一)职工医保门(急)诊起付标准:
①2022年在职人员、不满70周岁和70周岁以上退休人员的门(急)诊起付标准继续为800元、700元和650元;
②不满70周岁和70周岁以上退休人员的门(急)诊起付标准,分别较在职人员降低100元和150元。
(二)报销范围:
1.国家、省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所列的西药、中成药和中药饮片费用;
2.国家、省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所列的费用;
3.国家、省和本市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标准所列的费用;
4.按规定列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定点医疗机构自制制剂的费用;
5.因急诊在本市非定点医疗机构或本市以外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
6.符合国家、省和本市规定的其他医疗费用。
(三)报销条件:
1、参保并正常缴费(指到出院时仍处在参保缴费状态)且待遇审核期满(以单位身份参保缴费满30天,以个人身份参保缴费满6个月)。
2、病种符合“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病种目录”。
3、资料齐全。
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医保卡门诊报销额度为5500元/年。(指票面发生额,不含自费项目及自费药品)其中800元起步之内为自理,超过800元之后按照就医所在医院三级报销55%;二级报销65%;一级及定点药店购药报销75%。
天津退休门诊仢报销门槛按年龄分二种,70岁以下报销门槛为700元,70岁以上的报销门槛费为650元,门槛费以内的看病要百分之百的自费,超过门槛费的厂里保才可以按比例给你报销,三甲医院报55%,二甲医院报65%,一级医院报75%,社区医院报80%。
2022天津居民医保待遇标准+报销比例:
(一)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参保人员与所属基层医疗机构家庭医生签约,从签约次月起,个人门诊医保额度增加200元,支付比例提高五个百分点。具体办法按照居民医保现行政策执行。
(二)居民大病保险
在一个年度内,参保人员患病住院(含门诊特定疾病),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起付线以上、30万元(含)以下的医疗费用,按规定纳入居民大病保险给付范围。
起付线:按照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确定。医疗救助对象和享受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指享受医疗补助人员),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在普通人群的基础上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取消封顶线。
(三)居民生育保险
(四)意外伤害附加保险
1.意外医疗:参保人员发生的6000元(含)以下的医疗费用(含门急诊),报销比例为70%;6000元以上的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80%;最高支付限额为35万元。
2.意外伤残:因意外导致身体残疾的,视具体情况给予一次性补助,具体标准为,经鉴定伤残等级为4级的,补助2万元;伤残等级为3级的,补助2.5万元;伤残等级为2级的,补助3万元;伤残等级为1级的,补助3.5万元。
3.意外身故:参保人员意外伤害死亡的,自2022年1月1日起,按照2020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倍的标准,对其法定继承人一次性给付。
(五)医疗救助
1、门诊救助:医疗救助对象在本市医疗救助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已经进行取消药品加成和理顺医疗服务价格的二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的,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给予门诊医疗救助。救助标准为: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部分救助50%,特困人员救助金额每年最高不超过500元,其他救助对象救助金额每年最高不超过200元。
2、住院(含门诊特定疾病)救助:医疗救助对象在本市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含门诊特定疾病)治疗期间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和医疗服务设施目录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部分的救助标准为:2万元以下部分救助60%,2万元(含)以上部分救助80%。其中,享受低保、特困供养人员、低收入家庭救助的重度残疾人提高5个百分点,医疗救助对象中的孤儿、艾滋病毒感染儿童、困境家庭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个人负担2万元(含)以上部分提高5个百分点。
3、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对医疗救助对象、重度残疾人和享受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年度内因住院或治疗门诊特定疾病发生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住院(含门诊特定疾病)医疗救助报销后,个人负担部分在2万元(含)以上医疗费用进行救助,救助比例为50%,每年救助1次,救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天津社保门诊报销上限(天津职工社保门诊报销比例是多少)”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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