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不及了,但是可以下个月补交,两年内的都可以补交的。

社保一般在每个月在20号左右扣费,如果在这期间你没有交,那这个月就相当于断缴了。可以等到下个月20号左右到社保局补缴。只要是两年内的都可以补缴的,但是超过两年的就比较麻烦了,区社保局是补不了的,可能需要到市社保局处理了。
社保一般是每个月15号到25号扣费,具体是不固定哪一天的。根据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进入单位工作之后,用人单位要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按相应比例给员工购买社会保险。一般来说,员工个人每月也需要承担300多块钱的保险费用。
1、社保每月申报的时间和扣款时间
通常来说,社保扣费时间是由各自地区规定的,一般而言基本是在每个月的15-25号之间进行扣费,大家具体还是要以当地社保局的有关规定为准。
每月1-10日为社保经办机构审核期,已经受理过的增减业务进行审核结算,并核定当月的征收数据;每月11日至当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为对单位受理申报时间。
缴费单位若有人员增减变化,须在当月及时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相关手续(每年年度申报当月不受理人员增减,当月新增单位除外)。每个地区的缴费时间有些差异,具体大家可以结合实际咨询当地社保局。社保四险是当月生效扣当月,医疗是次月生效当月扣次月。
社保局一般在每月中扣费。如果公司给员工缴纳社保,一般是月底做申报,月初1日-10日缴费,社保扣费时间每月月中进行,当月缴费当月社保。
2、社会保险的类型
社会保险是指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是指国家为了预防和强制社会多数成员参加的,具有所得重分配功能的非营利性的社会安全制度,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总之,社保的缴纳对于每位职工来说都有莫大的好处,所以大家都要积极缴纳社会保险。
老保险缴费的截止日期根据缴费人的情况而有所不同。
属于单位的,实行每月缴费申报制度,提前一个月申报,次月随着工资发放同步扣发,单位和个人缴费部分根据每个单位工资发放时间由单位统一缴存。属于个人的,因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档级根据所在地上年度社平工资确定,各地都不一样。
同时,每个地方征缴时间也有差异。而且,个人缴费有月缴、季缴、年缴可以选择,一般是每年的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1日执行同一个缴费标准,缴费的截止时间依据个人选择缴费的类型确定,同一个年度内缴费都有效,跨年度的要求比较高,超过年度截止时间的需要按照新的缴费标准缴纳养老保险费用。
具体的年度截止时间各个地方有不同的相应规定,不清楚的可以电话12333咨询。
重庆个人补缴社保可以一次性补缴,但是只有两类人可以申请一次性补缴:
1、2011年6月30日及以前已申报参保并缴费,且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及以上,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人员,可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后,办理退休手续。从2011年7月1日起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
2、2011年6月30日及以前已申报参保并缴费,2011年7月1日及其以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参保人员,可延长缴费至满15年。延长缴费满5年时仍不足15年的,可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办理退休手续,从完清缴费的次月起发给基本养老金。
扩展资料:
重庆养老保险一次性缴费标准:
以参保人员一次性缴费时上年度全市城镇经济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标准,由参保人员按我市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自愿选择,并按20%的比例缴费。
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参保者若不愿延长缴费或一性次缴费的,在国家出台相关规定后,可申请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本人不愿延长缴费或一次性缴费,也不愿转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可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可以申领失业保险待遇,需在失业或劳动争议结案后六十天内,填写《失业待遇申报表》,并携带小一寸彩照两张、失业证明、户口簿(属干部、固定工身份的职工还须带个人档案)复印件来待遇计发科办理申领失业保险待遇手续。同时还需到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险也是在社保范围里的,是去保障员工不是自己主动离职时导致失业的时候,不仅为其提供一定时间、一定数量的救济金作为补贴,还为他们提供了与就业帮助有关的保险
杭州市社保是每月25日前扣钱的。根据《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地方税务部门代为征收。
参保单位、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自由职业者申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数额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及时核定,并于每月25日前向同级地方税务部门提供本月参保单位及个人应缴费的基本数据。
地税部门于每月10日前根据上月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的基本数据,向缴费单位开出基本养老保险费征收凭证,并在每月25日前,将当月各用人单位、城镇个体工商户及雇工、自由职业者养老保险费的征缴、欠缴、补缴、缓缴等明细情况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反馈。
扩展资料
根据《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除突发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外,缴费单位(个人)应在每月5日前,向有关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送社会保险费申报表、代扣代缴明细表,如实申报以下内容:
1、当月本单位的用工人数;
2、单位及职工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
3、应缴费数额和代扣代缴明细。
灵活就业社保推迟一个星期交会有影响的。但是可以补交。卡也可以继续扣。社保一旦断交,影响最大的莫过于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因为养老保险是要交满15年后,退休了才能享受终身。也就是说,这15年是累计计算的,中间要是断了,续上就好,只是退休后,基础养老保险金的计发比例就会少几个百分点,使退休后享受养老待遇下降。
如果是企业在职工按照每个月的标准来缴纳社保待遇的话,那么比方说这个月忘记交费,或者说过了扣款日,次月的话,会一起扣款,这个是没有问题。而且作为企业单位来讲完全可以补交,上个月没有交纳的社保待遇,这个是不受任何的影响和约束的。
所以次月会一起扣的。其实作为个人按照灵活就业的形式来交纳的话,基本上它并不是一个月一个月的缴纳,而是按照全年整体来一次性缴纳。这种情况下就不存在忘交的情况,而且灵活就业人员也是不会直接从个人账户当中扣除,而是你自己需要提出现金来,向银行或者社保部门来交费。
作为企业单位,基本上经常会发生当月忘交社保的一个问题,因为有些时候他在银行卡当中的预留的余额不够,或者说有些原因导致社保,大雨在当月没有交纳完成,所以说在这样的情况下,那么很有可能会发生漏交的情况,但是作为公司主体来讲,出现漏缴是完全可以进行补缴的,所以是没有任何问题。
●在当月15之前离职的员工不为其缴纳社保,而在15号之后离职的员工会为其进行社保缴纳。
●或者公司会规定必须干满一个月,否则企业缴纳的部分也将由个人承担。
当然这些知识企业内部规定,那在法律上又是如何说的呢?
●《社会保险法》第58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劳动法》也规定,当月的工资还是由原单位支付,那么在那里上班领取的当月的劳动报酬就应该相应的缴纳社保。
也就是说,只要职工在职1天,企业都要为职工缴纳社保,而且不能出现个人承担企业缴纳费用的情况,否则会面临以下用工风险:
(1)职工离职后申请仲裁,企业面临补缴风险。
(2)离职日期未到,在交接过程中发生工伤,企业由于当月未缴社保将会承担高额的赔偿费用。
(3)《保险法》明确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员工离职当月上班不满1个月,都可以享受国家规定购买的社会保险;而对于当月社会保险购买成功以后,单位应该按照正常流程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办理完离职手续以后,员工在结算工资时候,当月社保应该按照社保规定分单位缴纳和个人缴纳进行缴纳。离职当月,对社保费用缴纳个人只需要缴纳法律规定的个人社保费用,单位不能以任何理由对离职员工社保费用进行“占比”、或者“全额”由个人缴纳的情况。
每个地方的政策不同,有的地方当月办停当月不产生费用,有的地方当月办停社保当月仍产生费用。所以,你要先了解当地社保征缴政策,根据扣费期间选择停保时间。
如果当月办停当月就不产生费用,而你又想让费用产生至当月,那么停保日期就要选择次月。如果当月办停当月不产生费用,你想让社保费用也缴纳至当月,那么停保日期选当月即可。
“社保每个月最后一天交(个人社保月底最后一天交可以吗)”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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