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集中参保缴费工作自2021年10月12日开始,至2021年12月25日截止。为确保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子女全员参保,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参保对象
市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0-18 周岁的子女。
二、参保时间
2021年10月12日至12月25日。
三、待遇享受
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四、筹资标准
(一)2023年市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每人1740元,其中,个人缴纳580元,补助1160元。
(二)持有效期内《最低生保金领取证》、《困难家庭救助证》、《温州市残疾人特困证》家庭中的成员或者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居民以及孤儿,个人不缴费,其城乡居民医保费由全额补助。
五、参保方式
(一)学龄儿童、大学生由学校统一参保,已通过学校参保的学生无需重复至社区(村)参保。
(二)学龄前儿童已参加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员,系统默认正常续保2023年城乡居民医保,无需重新办理2023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可在11月1日起可通过微信、支付宝缴纳保费。
(三)学龄前儿童未参加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员,需凭户口簿至户籍所辖社区(村)申报参保。
六、缴费方式
通过以下渠道缴纳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费:
(1)银行批扣;
(2)支付宝缴费;
(3)微信缴费;
(4)农商行或温州银行窗口缴费;
(5)税务窗口缴费。
通过支付宝或微信首页搜索 “浙江税务社保缴费”,在“社保费缴纳”模块,可以选择为自己或帮他人缴纳社保费。
七、其他
参保期内不申报、不按时足额缴费(缴费卡里保费不足)均视为中断参保。中断参保人员可以在当年补缴2023年城乡居民医保费用,并自缴费月起的第三个自然月开始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温馨提醒
参加职工医保或公务员医保的父母,千万别忘了替不满18周岁的子女缴纳城乡医疗保险。
“ 2023温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子女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指南 ”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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