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出台省内异地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
日前,合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式出台省内异地公积金贷款购房《实施细则(试行)》。细则仍明确为省内异地公积金在肥买房的单向使用,且使用过贷款者再申请贷款按二套房贷款计算,与商业贷款还清算一套房贷款不同。
细则解读
贷款对象:现户籍在合肥市行政区域内,在省内其它城市就业并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购买合肥市行政区域内普通自住住房的职工。
贷款条件:将原先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连续满一年的期限缩短为六个月(含)以上,并明确月还款额不得超过家庭月收入的50%。此外,无论是购买一手还是二手房,所购买房屋必须未办理过住房贷款。
贷款审查:已申请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且已结清的,按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这与商贷执行首套房认定新标准不同。家庭有未还清公积金贷款或第三套房贷款不予受理。
“合肥省内异地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2015解读”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zhishi/gongjijin/101552.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
2019年社保统归税务征收,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社保巨变!2019年1月1日已实施,各行业要当心了!...[查看全文]

【中国社保网编辑按】五险一金是什么?相信每位刚入职的新员工面对复杂的社保体系都是一头雾水,人事经理时常被员工一些幼稚的问题问得不耐烦,本地宝办事易频道为您整理出...[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