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5月14日开始,泸州正式实施多项住房公积金提取新政,放宽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条件,支持老百姓住房消费。
本轮新政共为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带来四项利好:凡新购房的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成员(父母和子女)均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支付购房款;凡提取了公积金账户余额支付购房首付款的,仍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凡目前尚有公积金贷款余额的职工,在该文件有效期内可申请办理补提公积金一次,提取额度为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当前余额;凡贷款购房的公积金缴存职工,夫妻双方均可提取其账户余额内不超过上年还贷金额的住房公积金用于还贷。
5月1日,泸州正式实施了《泸州市2015年促进房地产建筑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28条措施》。据了解,此次住房公积金提取新政是我市继去年7月出台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后,在住房公积金领域的又一强力改革举措,将使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民生保障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也让住房公积金有了更大的利用空间。
对于新政带来的利好,泸州市民该如何办理?新购房的职工按照《归集业务指南》所示提交购房资料提取公积金。家庭成员(父母或子女)可选择提供以下材料提取公积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户口已迁出的提供派出所出具的加盖有效印章的《历史户成员表》;加盖单位有效印章的《干部履历表》相关页复印件。而目前尚有公积金贷款金额的职工办理补提公积金,则须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在复印件上写明“申请公积金贷款补提”字样并签字确认,公积金中心经办人打印该职工《公积金个人贷款明细表》并签字确认后即可办理提取。
贷款购房的职工因还贷提取公积金的,则按照《归集业务指南》所示提交还贷资料提取公积金。值得注意的是,以上业务由公积金缴存职工所在单位统一收集整理资料,由公积金专管员到所辖公积金中心办理相关业务。另外,办理补提公积金的时间到2015年12月25日截止,过期不补。
“泸州出台住房公积金新政策”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zhishi/gongjijin/108420.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
2019年社保统归税务征收,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社保巨变!2019年1月1日已实施,各行业要当心了!...[查看全文]

【中国社保网编辑按】五险一金是什么?相信每位刚入职的新员工面对复杂的社保体系都是一头雾水,人事经理时常被员工一些幼稚的问题问得不耐烦,本地宝办事易频道为您整理出...[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