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规定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并需支付房租的;
4、离休、退休的;
5、完全丧失劳动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户口迁出揭阳市或出境定居的;
7、失业或下岗人员,且连续失业或下岗两年以上,未重新就业的;
8、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存储余额的;
9、管委会根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符合前款第1、2、3项规定的,可部分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部分提取时,公积金帐户内应保留余额。
符合前款第4、5、6、7、8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
“揭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zhishi/gongjijin/113147.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
2019年社保统归税务征收,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社保巨变!2019年1月1日已实施,各行业要当心了!...[查看全文]

【中国社保网编辑按】五险一金是什么?相信每位刚入职的新员工面对复杂的社保体系都是一头雾水,人事经理时常被员工一些幼稚的问题问得不耐烦,本地宝办事易频道为您整理出...[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