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在处理二手房交易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过程中,出现了《税收完税证明》中计税基准价严重超出房屋价值的情况,为了有效防范资金风险,避免职工住房公积金权益受到侵害,经大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大庆市办理购买本市二手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时,购房人及其配偶、同户的父母、子女提取金额合计不得超过大庆市房产管理局公布的房屋基准价(单价)×所购房屋建筑面积的总价款,实际交易价格低于评估基准价格的,按计税基准价确定。
特此通知。
大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黑龙江省大庆市关于调整购买大庆市二手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标准的通知(庆金管办发〔2017〕4号)”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zhishi/gongjijin/158839.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
2019年社保统归税务征收,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社保巨变!2019年1月1日已实施,各行业要当心了!...[查看全文]

【中国社保网编辑按】五险一金是什么?相信每位刚入职的新员工面对复杂的社保体系都是一头雾水,人事经理时常被员工一些幼稚的问题问得不耐烦,本地宝办事易频道为您整理出...[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