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材料名称 |
原件份数 |
备注 |
|
1 |
《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销户)申请》 |
一份 |
此表需加盖单位公章,提取人签字,填写日期 |
|
2 |
申请人身份证(不可用临时身份证) |
需查验 |
身份证过期或无磁需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更改 |
|
3 |
结婚证 |
需查验 |
房主配偶、共有产权人配偶提取时,需提供结婚证。 |
|
4 |
过户后的不动产权证 |
需查验 |
?一年之内 |
|
5 |
契税发票 |
需查验 |
|
|
6 7 |
房产交易申报单 银行卡(储蓄存折) |
需查验 一张 |
持本人有效收款银行储蓄存折或卡(信用卡除外) |
说明: 1、购房一年以内(以不动产权证时间为准)办理一次性提取,逾期不再追溯办理。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已实际支付房款,提取金额至百元整。
(二)办理流程
1、住房公积金提取(销户)申请、提取服务指南可在中心服务网点领取或通过中心网站下载。
2、本人持以上相关材料至中心服务网点申请受理。
3、中心审核通过后,提取人在中心打印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上签字确认。
(三)特别提示
1、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由职工本人办理。
2、职工个人信息有误的,需更正后方可办理;表格均可在宿州市公积金网站下载使用。
3、本地购买存量住房(二手住房)有疑义的,购房材料留置审核。异地购买存量住房(二手住房)的,采取留置审核,申请人签署承诺书。
4、申请提取时,提取人应不在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间。
5、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7、政策咨询电话:市值3054115,埇桥 3027513,砀山 2276766,萧县3797002、3797003 ,灵璧2379058、2379060 ,泗县7025655。
“安徽省宿州市职工购买存量住房(二手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服务指南”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zhishi/gongjijin/158921.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
2019年社保统归税务征收,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社保巨变!2019年1月1日已实施,各行业要当心了!...[查看全文]

【中国社保网编辑按】五险一金是什么?相信每位刚入职的新员工面对复杂的社保体系都是一头雾水,人事经理时常被员工一些幼稚的问题问得不耐烦,本地宝办事易频道为您整理出...[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