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住建部进一步放宽了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并首次提出允许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来支付房租,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成为许多人最关心的问题。虽说不多,但还是需要。而这个过程确实不简单哪!
最近北京新公布了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第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第二、离休、退休的;
第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第四、出国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第五、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第六、租住住房的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的;
第七、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
第八、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第九、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待遇的;
第十、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一年以上未再就业的;
第十一、职工及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或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导致家庭生活艰难的;
第十二、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2013年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zhishi/gongjijin/63045.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
2019年社保统归税务征收,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社保巨变!2019年1月1日已实施,各行业要当心了!...[查看全文]

【中国社保网编辑按】五险一金是什么?相信每位刚入职的新员工面对复杂的社保体系都是一头雾水,人事经理时常被员工一些幼稚的问题问得不耐烦,本地宝办事易频道为您整理出...[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