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提取
(一)申请条件:
职工本人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
(二)提取额度:
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每次提取额不超过我市劳动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2倍。
实际发生额超过账户内余额的,提取后的账户余额最少保留10元,不能销户。实际发生额少于账户内余额的,按实际发生额提取;
(三)办理要件:
1、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的情况下,即日办理。
“汕头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可提取公积金”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zhishi/gongjijin/78206.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
2019年社保统归税务征收,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社保巨变!2019年1月1日已实施,各行业要当心了!...[查看全文]

【中国社保网编辑按】五险一金是什么?相信每位刚入职的新员工面对复杂的社保体系都是一头雾水,人事经理时常被员工一些幼稚的问题问得不耐烦,本地宝办事易频道为您整理出...[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