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提高2015年工伤保险待遇标准
为切实保障工伤人员和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的基本生活,8月28日,市人社部门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对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再次进行调整。此次调整已是我市连续第11年提高工伤待遇标准,调整范围为2014年12月31日前享受相关待遇人员。
这次调整工伤保险待遇共有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三项,具体调整标准为:对符合条件的1至4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每人每月分别按275元、265元、255元、245元的标准增加;生活护理费分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或部分不能自理3个等级,其标准分别按枣庄市2014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和30%确定;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每月增加100元、其他亲属每月增加75元,孤寡老人或孤儿在此基础上再增加25元。
此项政策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近期将全面调整补发到位。已参加工伤保险单位工伤人员的有关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单位工伤人员的相关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同时,为确保保险基金使用安全,市人社部门积极加强稽核认证管理,对享受工伤待遇人员严格进行身份认证,认证一人、发放一人,确保工伤保险待遇发放准确、及时,切实杜绝虚报、冒领等违法行为。
“滕州2015年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zhishi/gongshang/114974.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
2019年社保统归税务征收,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社保巨变!2019年1月1日已实施,各行业要当心了!...[查看全文]

【中国社保网编辑按】五险一金是什么?相信每位刚入职的新员工面对复杂的社保体系都是一头雾水,人事经理时常被员工一些幼稚的问题问得不耐烦,本地宝办事易频道为您整理出...[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