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潍坊市出台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具体内容中国社保网小编收集如下:
日前,山东省潍坊市人社、住建、安监、总工会四部门联合下发《潍坊市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自10月1日起,凡在潍坊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的所有建筑业企业,均应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落实工伤保险待遇。
《办法》规定,建设施工企业对相对固定的职工,按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对不能按用人单位参保的建设项目使用的职工特别是农民工,按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职工遭受事故伤害后,建筑施工企业要在48小时内向当地人社和住建部门报告。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应由其所在用人单位在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时提出申请的,职工本人或其近亲属可在1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调查确认工伤的,在此期间发生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其所在用人单位负担。
“2015山东省潍坊市出台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实施办法最新消息”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zhishi/gongshang/123040.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
2019年社保统归税务征收,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社保巨变!2019年1月1日已实施,各行业要当心了!...[查看全文]

【中国社保网编辑按】五险一金是什么?相信每位刚入职的新员工面对复杂的社保体系都是一头雾水,人事经理时常被员工一些幼稚的问题问得不耐烦,本地宝办事易频道为您整理出...[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