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职责。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5条规定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受理劳动能力的初次鉴定申请,在受理申请后组成医疗卫生专家组,对工伤职工的劳动能力进行鉴定,并作出鉴定意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6条规定,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初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鞥里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再次鉴定申请的受理机构。
“各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职责”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zhishi/gongshang/25588.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
2019年社保统归税务征收,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社保巨变!2019年1月1日已实施,各行业要当心了!...[查看全文]

【中国社保网编辑按】五险一金是什么?相信每位刚入职的新员工面对复杂的社保体系都是一头雾水,人事经理时常被员工一些幼稚的问题问得不耐烦,本地宝办事易频道为您整理出...[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