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的报销条件是什么?在武汉要享受生育保险需满足参保职工连续缴纳生育保险一年以上;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产当月生育保险必须在参保状态。
在武汉怎么报销生育保险?
参保的职工满足生育保险报销条件后,可享受以下生育保险待遇:生育医疗费用、计划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护理假津贴(男方)等。(其中生育医疗费含产前检查费、分娩医疗费、流引产医疗费、产后访视费等)
(1)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
(2)参加生育保险累计满一年的职工,在生育(流产)时仍在参保的,按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3)生育保险待遇生育津贴发放标准,以生育(流产)时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为基数按规定假期
武汉生育保险报销标准:
1、顺产。支付标准为:三级医院2500元、二级医院2200元、一级医院2000元。
2、助娩产。支付标准为:三级医院2800元、二级医院2400元、一级医院2100元。
3、终止妊娠的中期引产术。支付标准为:三级医院2000元、二级医院1700元、一级医院1400元。
4、住院人工流产术。支付标准为:三级医院1500元、二级医院1200元、一级医院1000元。
5、门诊人工流产手术。支付标准为:三级医院600元、二级医院500元、一级医院450元。
武汉生育保险能报销多少?
(1)生育津贴(产假期间的工资,一般标准:女职工生育前12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30天×产假天数);
(2)生育医疗费用(包括因怀孕、生育发生的医疗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品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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