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出炉的《苏州市职工生育保险管理办法》,吴江制定了《苏州市吴江区关于贯彻〈苏州市职工生育保险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该《规定》将从2015年6月1日正式实施。2014年10月1日后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参保人员,将按照新的《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按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0.5%的比例按月缴纳,与原来政策相比,新《规定》建立起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动态调整机制。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其中生育津贴原来按月计发细化为按天计发。为体现公平,新《规定》统一了相关标准,使得同一单位职工生育保险待遇一致。顺产晚育有128天生育津贴,晚育准爸可享受10天生育津贴。

“吴江实行新的生育保险管理办法”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zhishi/shengyu/108128.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
2019年社保统归税务征收,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社保巨变!2019年1月1日已实施,各行业要当心了!...[查看全文]

【中国社保网编辑按】五险一金是什么?相信每位刚入职的新员工面对复杂的社保体系都是一头雾水,人事经理时常被员工一些幼稚的问题问得不耐烦,本地宝办事易频道为您整理出...[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