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湘西生育津贴怎么算
用人单位的女职工在职期间生育和终止妊娠,在下列产假时间内,由发放工资变更为享受生育津贴:
⑴ 女职工正常生育,产假98天。有以下情形的,还可以按照下列规定享受产假及生育津贴;
①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②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孩子,增加产假15天;
③晚育的,增加产假30天;
④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增加产假30天;
⑵ 女职工怀孕2个月以下(含2个月)终止妊娠的,产假15天;怀孕2个月以上4个月以下(含4个月)终止妊娠的,产假30天;怀孕4个月以上终止妊娠的,产假42天。
符合规定的女职工产假含法定节假日。
女职工每天生育津贴标准为上年度本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天之商,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由单位补足。职工生育津贴与工资不能同时领取。
2019年湘西生育津贴怎么领
符合规定的女职工生育和终止妊娠,在生育和终止妊娠的产假期间,由发放工资变为享受生育津贴。参保单位由工资发放中心发放工资的生育女职工其法定产假期间的月工资继续由工资发放中心发放,计算的生育津贴低于本人月工资的,月工资不扣减,高于本人月工资的,差额部分由生育保险基金补足。
2019年湘西生育津贴领多少
按照个人的月工资进行发放,按照生育当时的情况计发天数。
以上数据依据网络公布资料整理,具体政策以最终文件执行情况为准。具体信息也可拨打当地社保局电话12333进行免费咨询。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吉首市人民北路北门街3号
联系电话:0743-8227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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