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是国家对怀孕和分娩的女性给予的一项特殊的物质和生活保障,女性在怀孕后就可享有这项政策。那产检时哪些费用生育保险可以报销呢?一起来看看吧。
第一次检查:尿HCG、妇科检查、血常规(3分类)、尿常规(10分类)、心电图、B超;
第二次检查:(16―18周)产科检查(均含胎心多普勒)、血型(ABO、Rh)、血常规、尿常规、肾功能(3项)、肝功能(5项)、乙肝两对半、丙肝病毒抗体、梅毒血清抗体、血糖;
第三次检查:(20―24周)产科检查、尿常规、彩色B超;
第四次检查:(24―28周)产科检查、尿常规;
第五次检查:(28―30周)产科检查、尿常规;
第六次检查:(30―32周)产科检查、血常规、尿常规、B超;
第七次检查:(32―34周)产科检查、尿常规;
第八次检查:(34―36周)产科检查、胎儿监护、尿常规;
第九次检查:(37周)产科检查、尿常规;
第十次检查:(38周)产科检查、胎儿监护、尿常规;
第十一次检查:(39周)产科检查、尿常规、B超;
第十二次检查:(40周)产科检查、胎儿监护、尿常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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