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职工的缴费基数_生育津贴支付标准计算:
问:生育保险职工的缴费基数如何计算?
答:职工缴费基数按照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
低于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照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
高于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照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计算;
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无法确定的,按照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
问:生育津贴、护理假津贴支付标准如何计算?
答:生育津贴=职工生育或流(引)产前一个月的缴费基数÷30×产假天数。
护理假津贴=配偶生育前一个月男职工的缴费基数÷30×护理假天数。
问:享受生育津贴的产假时间如何计算?
答:产假时间按自然天数计算。女职工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0天;
难产的,增加15天;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政策的,增加30天。
女职工妊娠不满12周流产的,产假为30天;
满12周、不满28周流(引)产的,产假为45天;
妊娠满28周以上引产的,产假为90天。
“生育保险职工的缴费基数_生育津贴支付标准计算”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zhishi/shengyu/21912.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
2019年社保统归税务征收,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社保巨变!2019年1月1日已实施,各行业要当心了!...[查看全文]

【中国社保网编辑按】五险一金是什么?相信每位刚入职的新员工面对复杂的社保体系都是一头雾水,人事经理时常被员工一些幼稚的问题问得不耐烦,本地宝办事易频道为您整理出...[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