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市民咨询:单位正常缴纳生育保险,按照政策我是允许生二胎的。我现已生育一女,请问生第二胎的时候是否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市劳动的社会保障局回复:根据《建德市生育保险暂行规定的通知》规定: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满6个月;(二)符合法定条件生育。你只要具备上述两个条就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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