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女士育有一子,今年已经6岁了,虽然符合“双独”家庭生第二胎的政策,但由于是意外怀孕,秦女士打算去医院人工流产。由于工作较忙,单位放假时间少,秦女士想知道人工流产可否有法定休假日期?可否享受生育险报销?
秦女士有正式工作,社保缴费从未间断,生子时已享受过生育险,秦女士不知道这一次人工流产可否使用生育险报销,报销比例又是多少。
网上帮办记者联系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回复,有计生部门办理的《生育服务证》,办理妊娠登记手续的,可享受产假、产假工资,并可享受生育基金支付的产前检查、流产术(260元)、生育津贴等。
如果没有计生部门的《生育服务证》,办理妊娠登记手续,也可享受产假、产假工资,并可享受生育基金支付的产前检查、流产术(260元),但没有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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