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项目
办理失业补助金申请
◆办理机构
失业人员户籍所在地的街道、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失业保险申领窗口。
◆办事依据
《上海市失业保险办法》[沪府发(1999)7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沪劳保就发(1999)17号]。
◆申办条件
不具备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失业人员:
1.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因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按规定办妥失业登记,在职期间缴纳失业保险费不满一年,生活确有困难(一般指患严重疾病)的;
2.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因患严重疾病而短时间难以就业,或因其他原因造成生活的特殊困难的;
3.已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单位招用的本市农民合同制工人,连续工作满一年,解除劳动关系后无劳动收入,生活有特殊困难的。
◆申请材料
1.劳动手册;2.户口簿;3.退工证明;4.《失业人员特殊困难申请表》;5.本人书面申请;6.身份证;7.实名制银行结算户存折。
◆办事程序
本人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办理失业补助金申领手续,审核通过的,失业人员凭银行存折,在规定日期(一般为每月15日左右)直接到银行领取失业补助金。
审核未通过的,工作人员告知不能领取的原因。
◆收费标准
不收费
“上海市办理失业补助金申请须知”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zhishi/shiye/22512.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
2019年社保统归税务征收,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社保巨变!2019年1月1日已实施,各行业要当心了!...[查看全文]

【中国社保网编辑按】五险一金是什么?相信每位刚入职的新员工面对复杂的社保体系都是一头雾水,人事经理时常被员工一些幼稚的问题问得不耐烦,本地宝办事易频道为您整理出...[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