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日前,福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福州市财政局、福州市地税局联合下发通知说,2010年将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缴费基数、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实施社保补贴等政策,以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局势。
通知规定,2010年1月至6月企业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仍按2009年4月份人均缴费基数下调20%执行;7月至12月企业工伤保险缴费基数。
按企业2010年6月份全体参保职工的工资总额下调20%申报;若企业职工工资低于2009年福州市城镇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2009年福州市城镇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下调20%申报。
在调降缴费基数期间,参加工伤保险的企业职工发生工伤的,其工伤保险待遇不降低。 另外,2010年1月至12月,企业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率将由2%降为1%。
2010年1月至12月,继续使用失业保险基金对企业参加养老、医疗、失业保险缴费人员实施社保补贴。补贴标准为企业承担的1%失业保险缴费额度。
经审批后,财政部门按季将社保补贴资金从财政专户预拨入失业险经办机构支出户,由失业险经办机构通过企业开户银行发给企业。
“福州:失业保险费降至1%”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zhishi/shiye/22614.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
2019年社保统归税务征收,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社保巨变!2019年1月1日已实施,各行业要当心了!...[查看全文]

【中国社保网编辑按】五险一金是什么?相信每位刚入职的新员工面对复杂的社保体系都是一头雾水,人事经理时常被员工一些幼稚的问题问得不耐烦,本地宝办事易频道为您整理出...[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