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转迁
管辖范围:市本级正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
政策依据:《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
申报条件:在享受待遇期间的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与本人户籍不在同一统筹地区的。
申报材料:本人书面申请、户籍证明、《就业失业登记证》。
办理程序:失业人员向市失业保险所提交书面申请,市失业保险所审核批准。
办理权限:市失业保险所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即时办理;材料不齐一次告之,补齐材料即时办理。
承办部门:承德市西大街双柳小区12号楼33号,承德市失业保险所,电话:21844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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