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印发肇庆市进一步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的通知》(肇府办〔2010〕48号,以下简称肇府办〔2010〕48号文)等有关文件规定,现将我市2013年度(2013年7月至2014年6月)社会保险征收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13年度我市按企业办法参保的参保人应以月应税工资、薪金收入为缴费基数。参保人月应税工资、薪金收入高于全省2012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215元)300%的,以12645元为缴费基数;参保人月应税工资、薪金收入低于全省2012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215元)60%的,以2530元为缴费基数。
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在上述范围内,按个人收入申报缴费基数。
二、根据市人民政府《印发<肇庆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肇府〔1999〕4号)有关规定,2013年度(2013年7月至2014年6月)我市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参保的参保人应以月应税工资、薪金收入为缴费基数。参保人月应税工资、薪金收入高于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914元)300%的,以11742元为缴费基数;参保人月应税工资、薪金低于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914元)60%的,以2350元为缴费基数。
三、根据《关于中心区统一收取退休人员过渡性基本医疗保险金的通知》(肇劳社〔2003〕249号)有关规定,凡2004年l月1日后退休的参保人员,按统一标准收取过渡性基本医疗保险金。月缴费标准为2012年我市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263元)的4.8 % ,即156.62元/月。
“2013年度肇庆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zhishi/yanglao/50518.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
2019年社保统归税务征收,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社保巨变!2019年1月1日已实施,各行业要当心了!...[查看全文]

【中国社保网编辑按】五险一金是什么?相信每位刚入职的新员工面对复杂的社保体系都是一头雾水,人事经理时常被员工一些幼稚的问题问得不耐烦,本地宝办事易频道为您整理出...[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