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淮南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政策
接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通知,自2014年1月1日起,2013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退休(含退职,下同)并按月领取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将增加基本养老金。本次调整标准是:
1.每人每月增加95元。
2.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每满1年每月另增加2元,累计缴费年限尾数不足1年的按1年计发。
3.将2013年年底前年满70周岁至74周岁、75周岁至79周岁、80周岁至84周岁和85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一次性另增加基本养老金标准,由原来的每月80元、100元、150元和200元,分别提高到每月110元、150元、220元和290元。以前年度已经享受过高龄另增加基本养老金,但达不到此标准的,补齐到此标准。
本次调整是国家连续第10次增加企业退休人员待遇,我市将有13.5万名企业退休人员(原行业统筹退休人员未统计在内)享受此次增加基本养老金,调整后我市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养老金达1620元,较上年度增长10%,较2005年第一次调整时增加1090元。
目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正及时调度落实资金,于3月底前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兑现到位,并确保调整后的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2014年淮南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政策”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zhishi/yanglao/50685.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众所周知,我国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是15年,但大部分人的工作年限却不止15年,也就是说,实际上的缴费年限远远超出15年;因此,即便增加缴费年限,对个人的影响也相对较...[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