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保范围:具有广西壮族自治区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携带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证件和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或乡镇(街道)事务所,申请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二)缴费档次: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方式,个人缴费标准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12个档次。
(三)养老保险待遇: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目前,自治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为每人每月75元,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参保人死亡后,其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可以依法继承。从2015年1月1日起,参保人员在领取养老金期间死亡的,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可获得不低于400元标准的一次性丧葬补助金。
“广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zhishi/yanglao/65335.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
2019年社保统归税务征收,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社保巨变!2019年1月1日已实施,各行业要当心了!...[查看全文]

【中国社保网编辑按】五险一金是什么?相信每位刚入职的新员工面对复杂的社保体系都是一头雾水,人事经理时常被员工一些幼稚的问题问得不耐烦,本地宝办事易频道为您整理出...[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