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在重庆某私企上班的他失业了。6月份,他领到了单位开出的社保接续卡,但因事迟迟没有办理转接手续。这两天,蒋大哥生病住院,才恍然想起这事儿,便致电本报咨询,如何以个人身份续交职工医疗保险方面的问题。
10月9日,记者致电阳光重庆114热线了解到,凡在单位参保且已离职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单位开具的解除劳动合同书到户口所在地社区(社保所)可办理以个人身份续交职工医疗保险。
原单位停保后三个月内,办理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可以接续,参保扣费后次月起享受医保待遇;如果超过三个月就视同为以个人身份新参保,参保扣费后第13个月起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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