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保网社保新闻政策法规社保查询维权案例社保观点社保知识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办理指南社保问答社保计算器
当前位置:首页 > 社保新闻 >

《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本月起正式施行

 字体时间:2013-05-07来源: 中国社保网编辑:社保网-夏宇
【导读】:新修订的《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本月起施行。昨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处负责人围绕劳资双方关心的热点,对新《条例》进行了解读,并提醒企业,今后有些擦边球不能乱打了。 合同中止时,企业还要支 ...
       新修订的《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本月起施行。昨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处负责人围绕劳资双方关心的热点,对新《条例》进行了解读,并提醒企业,今后有些擦边球不能乱打了。  

合同中止时,企业还要支付劳动报酬吗?

 

不少职工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特殊情形如外出进修、怀孕等原因需要中止履行合同,这期间,用人单位是否必须支付其工资和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呢?

 

【解读】由于劳动合同法》对中止劳动合同是否需要支付工资和缴纳社会保险费没有作出规定,操作过程中常常出现争议。“中止”即暂停,区别于“终止”。新《条例》规定,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中止履行,劳动者因涉嫌违法犯罪被限制人身自由以及因不可抗力暂时不能履行的,劳动合同也可以中止。期间,劳动关系保留,劳动合同暂停履行,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劳动报酬并停止缴纳社会保险费,不计算为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中止情形消失,除已经无法履行的外,应当恢复履行。

 

值得注意的是,新《条例》对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须停工治疗的,在规定的医疗期内,作出了试用期中止的规定。但用工单位因该情形而中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仍然应当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并支付病假工资。

 

合同到期后,继续上班工资该怎么算?

 

现实中,不少员工有这样的遭遇:劳动合同已到期,可老板既不延长合同期限,也不续签劳动合同。自己这样“名不正言不顺”地继续上班,工资该怎么算啊?

 

【解读】根据2008年起施行的《劳动合同法》,企业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员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向其每月支付两倍工资。可对劳动合同期满却仍继续上班的员工,老板该如何支付报酬,却无明确规定。

 

对此,新《条例》在《劳动合同法》的基础上,进一步作了细化和完善,弥补了这一法律空白。根据新《条例》,劳动合同期满,企业未与员工续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员工继续在企业工作的,老板应在1个月内与其续订书面劳动合同。超过1个月未续签劳动合同的,应向其支付两倍工资。

 

新《条例》同时规定,企业自合同期满次日起,满1年不与员工续订书面合同,但员工仍继续在企业工作的,视为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合同期限被延长,企业打的什么“算盘”?

 

工作中,让不少员工纳闷的是,自己签的是1年期劳动合同,快到期时,企业没有通知续签,而是延长了原劳动合同的期限,变“1年期”为“2年期”、“3年期”,企业这么做是为什么?

 

【解读】老板这是在钻政策的空子,想打“擦边球”。他既要员工继续上班,又不想和他们签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期满前,符合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劳动者未书面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未书面提出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后继续在用人单位工作的,视为劳动者同意与用人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企业与员工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员工无规定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如员工提出要求,企业就应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合同快到期的时候,老板不选择续签,而是选择延长劳动合同期限,就是想规避这项法律规定。

 

针对这一现象,新《条例》首次提出了“反向规定”,首次明确按照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约定,劳动合同期满后自动续延的,视为双方连续订立劳动合同。企业与员工协商延长合同期限,累计超过6个月的,视为双方连续订立劳动合同。

“《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本月起正式施行”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xinwen/2145.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免责声明】文章采自网友投稿刊登及网络转载,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本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对文中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仅供读者参考交流。中国社保网是一个公益性质网站。文章版权永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异议,请联系我们
本文已帮助

最新刊登

1

赞助商链接

猜你喜欢

今日热点

单位可以按最低工资缴纳社保吗?员工可自

点击排行榜

  • 新闻
  • 观点
  • 政策
  • 案例
  • 知识
  • 办理
  1. 2016事业单位事假、休假、病假的有关政策规定
  2. 2017年上海最新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一览表
  3. 国家医保局:全国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达93万人次
  4. 社保怎么补交?农村户口的要怎么补交社保费?
  5. 2017年已经到来:社保卡等新规你必须知道
  6. 内蒙古社保卡进度查询
  7. 2016公务员最新级别工资一览表
  8. 个人可以补缴社保吗?个人补缴社保流程
  9. 社保断了需要补交吗?中断之后如何补缴?
  10. 201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单位缴费比例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