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网海口6月25日消息(南海网记者杨曦)6月25日上午,南海网记者从海南省社会保险事业局获悉,自2013年7月起,灵活就业人员可在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至300%的范围内自愿选择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数。目前,参加城镇从业人员养老保险并正常缴费的全省灵活就业人员有12万多人。
据悉,2013年7月至2014年6月,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范围为2002.8元至10014元。
据介绍,在海南省本级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需带本人身份证(参保人不能亲自到场办理的,需代办人带身份证原件和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请于7月5日至15日到海南省社会保险事业局一楼柜台办理缴费基数变更手续,逾期未办理变更手续的,将视为默认2013年6月的缴费基数。(8月5日至15日、9月5日至15日均可到海南省社会保险事业局一楼柜台办理缴费基数变更手续)。变更3日后到海口市地方税务局社保费征收大厅缴费。已与地税征收机关签订三方协议的缴费人,无须到地税机关征收大厅进行缴费,但请按期、足额在缴费银行存入应缴的社会保险费费款,地税征收机关将统一发起扣款。
各市县灵活就业人员办理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变更时间,请咨询当地社保局。
【出处:南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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