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养老金体系的最新改革
金融危机和老龄化的双重压力促使着英国养老金体系的改革。作为当代资本主义的鼻祖,英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最早可以追溯到1601年的《济贫法》,当时主要表现为各种济贫自助机构和教会组织的救济贫民活动。1908年,英国首次通过《养老金法案》,1942年经济学家威廉·贝弗里奇发表了《社会保险及相关服务》(即著名的贝弗利奇报告),二战以后英国逐步成为“从摇篮到坟墓”的福利国家,而养老保险体系就是福利国家的基石。目前英国的养老金体系主要由“三支柱”构成,均处于改革之中。第一支柱国家养老金的改革:雇主和雇员各增加缴费率1%;第二支柱职业养老金:由自愿到强制;第三支柱私人养老金:逐步加入国家职业储蓄信托以靠拢第二支柱。
英国的职业养老金
英国是全球最发达养老金市场之一,养老基金资产规模达到23180亿美元,占全球养老基金资产的9%,居第二位。英国养老金制度体系包括国民年金、国家收入关联养老金、雇主养老金和个人养老储蓄,后三类具有广义职业养老金的特征。
职业养老金介绍
1978年,英国推出的 “国家收入关联养老金计划”属于社会养老保险,近似于中国现行国家基本养老保险计划。1988年,英国立法允许计划成员决定退出或者保留,其结果是优质企业和较高收入雇员选择退出,计划支付水平下降为每周平均200英镑,最后为30英镑,甚至需要财政补贴。结果显示,仅有1/4成员留在国家收入关联养老金计划内,以低收入家庭为主;2/4成员加入雇主养老金计划;1/4成员建立个人养老储蓄计划。2002年以后,根据英国工党养老金制度改革方案,将该计划转变为国家第二养老金计划,对残疾人和低收入家庭提供养老补贴,社会养老保险退出养老金领域。
参加雇主养老金计划和建立个人养老储蓄,均可在缴纳个人所得税之前列支,享受免税待遇。雇主养老金可以是DB计划,也可以是DC计划。起初保险公司是职业养老金计划的主要管理者,目前被信托模式所替代。养老金市场竞争十分激烈,一些国际知名的养老基金管理公司,如富达基金和花旗银行,退出了市场。
新型个人养老金账户服务系统
目前国民年金待遇有限,雇主职业养老金缴费和税收制度复杂,加之人员流动和中止就业等情况,参加职业年金的人数自从2000年后逐年下降,自由职业者和自雇人储蓄养老金的积极性不高。针对上述问题,英国政府致力于完善个人账户公共服务系统,在2006年12月向国会提供了养老金个人账户系统改革方案,并写进《2008年养老金法》,于2012年开始实施。
《2008年英国养老金法》规定,从2012年开始实施新的养老金个人账户制度,为全体英国居民建立统一的个人账户服务系统,其主要特点是:
第一,覆盖范围广泛。凡是在英国工作的正式受雇的人员 (年龄在22岁—65岁,年收入5000磅—33500磅),可以自动进出个人账户系统。
第二,缴费持续、稳定,国家、雇主与雇员责任分明。个人缴费是工资的8%,其中雇主缴3%,雇员缴4%,国家以税收让利相当1%,根据公共服务均等化原则对计划成员设立享有税收优惠养老储蓄的年度限额和终生封顶限额。
第三,管理体系规范化、法制化。该系统年缴费规模达8000万英镑以上,成员达数百万人。政府组织一个专家、非政府组织乃至私营组织参与的账户服务和基金管理系统,建立全国统一的、独立于劳动和养老金部而直接向国会负责的个人账户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缴费标准、参与资格及其核实、待遇发放、信息披露和个人账户基金投资策略等方面的政策制定和监督执行。
第四,尊重个人投资选择权。个人账户资产组合由个人选择,也可以进入默认基金,服从委员会的统一投资策略、基准收益率和基本管理费。
对中国养老金制度的启示
第一,强化个人账户,完善国民基础养老金。我国统账结合的制度模式也是英国的制度实践,英国的第一国民年金其实就是全国统筹的基础养老金,但同时也需要发展个人账户的积累,需要把个人账户作为信息、积累额计算、个人权益维护的重要实体,把个人账户做成实账,专业化、市场化运营。这样有利于个人权益维护、养老金个性化高水平的服务和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并最终实现养老保险更高层次的统筹和全国统一的社保卡的出台。
第二,整合个人账户,完善养老金公共服务。我国可以参考英国的做法为全体城镇职工建立全国统一模式的养老金个人账户,并且允许自雇人和自由职业者加入,同时允许反复加入和退出,前提是强化个人账户信息管理的准确性与时效性。这样也是促进个人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养老金异地领取、养老保险关系与户籍制度对接的有效途径。
第三,拓展个人账户,打造公共服务外包机制。在中国建立个人账户制度将是比英国更加复杂和艰巨的任务,参加人员数目和基金规模都将超过英国,因此需要一个好的组织体系和治理结构。英国的个人账户管理委员会独立于政府部门直接向国会负责,其实是一种公益受托人的理念,而外包的账户管理、资产管理和投资运作则只是功能的外包,发放养老金,保证账户、基金安全运营的责任还在委员会身上。这种组织体系和治理结构值得中国政府在建立个人账户管理的组织体系和治理结构上借鉴。
第四,做实个人账户,发展中国养老金市场。个人账户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后,必然面临个人账户基金专业化、市场化运营的问题,个人账户系统如此巨大的基金投资与风险规避必然会成为热点问题。英国的 “由个人主要选择,其余进入政府建立缺省基金”的做法,其实是强化了个人主要负责与政府有限责任的结合,其前提是参加个人有能力作出有效选择、金融市场完善的基础上。这些假设在中国很难完全照搬。但是由个人账户委员会统一建立、强化一支 “默认基金”的做法值得参考,保证了委员会集中精力管理这支缺省基金的投资监管和风险控制,必然会更加有效地保证基金安全有效运营,而对于个人投资选择的允许则需要有步骤和有制度地逐步推进,最终实现个人、政府责任的分担与匹配。
【出处:中国养老金网】
“2011年5月养老金国际视点”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xinwen/84635.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
2019年社保统归税务征收,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社保巨变!2019年1月1日已实施,各行业要当心了!...[查看全文]

【中国社保网编辑按】五险一金是什么?相信每位刚入职的新员工面对复杂的社保体系都是一头雾水,人事经理时常被员工一些幼稚的问题问得不耐烦,本地宝办事易频道为您整理出...[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