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城区各参保单位:
根据《绍兴市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关于申报2023年度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绍市医保中心〔2023〕6号)的规定,今年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时间为5月6日至6月26日。具体申报工作通告如下:
一、 缴费基数申报时间
2023年5月6日至2023年6月26日。
二、缴费基数申报对象
越城区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
三、缴费基数确定办法
(一)企业单位2023年度缴费基数按其在职职工本人2023年度全部工资性收入(包括工资、奖金、各种津补贴、加班工资等)的月平均水平(精确到元)据实申报。
(二)机关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2023年度缴费基数按其在职职工本人2023年度工资收入的月平均水平(精确到元)据实申报。工资收入包括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警衔津贴、海关津贴等国家统一规定纳入原退休费计发基数的项目)、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国家统一的年终一次性奖金,其余项目不纳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三)事业单位2023年度缴费基数按其在职职工本人2023年度工资收入的月平均水平(精确到元)据实申报。工资收入包括基本工资含基础性绩效、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教龄津贴、护龄津贴、特级教师津贴等国家统一规定的纳入原退休工资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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