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年度缴费基数申报?
“年度缴费基数申报”也称“跨年清册核定”,是指在新的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单位按照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重新调整职工的缴存基数及缴存比例。
自2023年起,“五险一金”缴费工资已实现合并申报。缴存单位在2023年7月25日前可通过市人力社保局网站合并申报“五险一金”缴费工资。
二、单位已完成“五险一金”缴费工资合并申报,还需要通过公积金系统单独申报吗?
不需要。缴存单位可在7月25日后通过市人力社保局网站或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查询申报结果。不方便上网的单位还可就近到管理部或受托银行代办点进行查询。
三、如果未在7月25日之前办理“五险一金”缴费工资合并申报,还可以办理公积金的跨年清册核定吗?
可以。单位可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平台单独办理跨年清册核定。缴存单位应在完成6月公积金汇缴后、7月汇缴前(托收缴款的单位应在7月托收日前)完成跨年清册核定工作。
四、2023年度跨年清册核定流程与去年相比有何区别?
和去年相比,今年增加了“职工上年月均工资”录入项。“职工上年月均工资”体现的是职工的实际工资数,比如张三上年月均工资是40000元,核定跨年清册时,此项填写40000即可。“缴存基数”一般情况下与“职工上年月均工资”保持一致,但如果职工上年月均工资超过当年缴存基数上限或者低于下限,“缴存基数”则应根据上下限进行限制规范。
例如:张三去年月均工资是40000元,则在2023年核定跨年清册时,他的缴存基数就是31884元;如果李四去年月均工资是2200,则在核定跨年清册时,他的缴存基数就是2320元。
五、如何通过网上查询跨年清册是否核定成功?
单位登录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平台后,点击左侧【公积金】-【跨年清册核定】,在页面下方“历史跨年清册信息”栏目中如显示“2023-2023”清册信息,则表示已成功完成2023年度跨年清册核定工作。
六、跨年清册报错了能在网上撤回吗?
如单位已完成跨年清册核定,未进行7月增、减员或汇缴,可登录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平台,点击左侧【公积金】-【跨年清册核定】,在“历史跨年清册信息”中点击【撤回】,撤回成功后可重新办理跨年清册核定。
七、发现跨年清册已无法撤回该怎么办?
如单位在跨年清册核定完成后又进行了7月增、减员或汇缴操作,无法办理“撤回”,可在单位网上业务平台通过“调整缴存额”“单位信息变更”功能进行调整。分以下两种情况:
1.缴存基数录入错误,可进行调整
单位登录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平台,点击左侧【公积金】-【汇补缴】-【调整缴存额】-【单笔调整】,录入调整后的“缴存基数”后提交即可。
2.缴存比例录入错误,可进行调整
单位登录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平台,点击左侧【公积金】-【单位信息管理】-【单位信息变更】,点击【单位缴存比例】右侧【变更】按钮,根据自身情况在5%-12%自行选择缴存比例后,点击“确认”后提交即可。
以上是2023北京住房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有关问题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想了解社保相关知识 ,请持续关注中国社保网。
“2023北京住房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有关问题”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zhishi/200572.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
2019年社保统归税务征收,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社保巨变!2019年1月1日已实施,各行业要当心了!...[查看全文]

【中国社保网编辑按】五险一金是什么?相信每位刚入职的新员工面对复杂的社保体系都是一头雾水,人事经理时常被员工一些幼稚的问题问得不耐烦,本地宝办事易频道为您整理出...[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