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的职工及其配偶申请几次?
公积金一般指住房公积金。
在省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的职工及其配偶自购房合同备案登记之日起五年内可按照购房原因申请提取1次。省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发放后,职工本人和配偶须签约冲还贷业务,按月从本人和配偶个人账户冲抵公积金贷款本息额。
省中心组合贷款发放后,商业银行贷款部分正常还款满十二个月后,每年可按照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原因申请提取商业贷款本息额1次,两次还贷提取申请须间隔12个月以上。
“陕西省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的职工及其配偶可申请几次?”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zhishi/228346.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
2019年社保统归税务征收,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社保巨变!2019年1月1日已实施,各行业要当心了!...[查看全文]

【中国社保网编辑按】五险一金是什么?相信每位刚入职的新员工面对复杂的社保体系都是一头雾水,人事经理时常被员工一些幼稚的问题问得不耐烦,本地宝办事易频道为您整理出...[查看全文]